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板块申报规则

 

本规则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21年修订)》和《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制定,适用于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板块的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

1.参赛学生是指在上海市就读的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

2.参赛学生可以申报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必须是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作品。集体作品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作品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集体作品在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并说明每名成员的分工和完成的主要任务。同一竞赛周期内,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3.参赛学生须承担申报作品全部或主体研究工作,小学生作品选题原则上需与日常生活相关。参赛作品应反映申报者本人的研究工作。参赛学生在开展研究的各阶段应自觉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研究过程和成果取得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4.申报作品须在终评活动当年71日前两年内完成。参加过往届创新大赛的作品,如再次以同一选题参赛,须以新的研究成果申报且研究时间持续一年以上。

5.开展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须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6.作品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在实验开始前获得该机构或实验室主管部门/单位的许可,并在申报时提供确认或批准依据;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作品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7.参赛学生对于指导教师或他人协助完成的内容应进行明确说明。每个作品最多只能申报两名指导教师,对学生开展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指导教师应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对学生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学生遵守科技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如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有亲属关系,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

8.不得以同一作品同时申报青少年科技创意与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板块,严禁同一作者申报相同或相似课题。集体作品中,严禁将第一、第二或第三作者互换后进行重复申报。严禁更换部分作者后再次申报相同或相似课题。

9.不接受的申报: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研究内容不利于中小学生心理或生理健康发展;作品存在抄袭、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等学术不端问题;小学生作品出现伤害或处死实验动物、涉及有风险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病原体、离体组织、器官、血液、体液,以及有毒有害的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放射性原材料等物质的相关研究;中学生作品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不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未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其他不符合申报作品要求的作品。

二、学科分类

1.数学:代数、几何、概率、统计等数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相关应用。

2.物理与天文学:力学、电磁学、光学、热学等物理学科及天文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3.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4.生命科学:动物学、植物学等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实验研究或理论分析。

5.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探索。

6.工程学:机械、电路等工程技术领域相关研究和应用。

7.环境科学:水土保护、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环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8.行为和社会科学:针对特定社会现象、事件或问题开展的调查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