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外中学“罗佩明奖学(教)金”管理办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6-05-13 14:38:09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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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中学文明校园创建之校园文化建设

 

一、 总则

世外中学创始人罗佩明女士,每年出资十余万,在学校设立“罗佩明奖学(教)金”,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品学兼优、才智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和在教书育人、科研工作中取得出色成绩、对世外中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身心和谐、全面发展,成为优秀的“走向世界的现代中国人”;激励教师乐于从教、智慧育人,为国家教育事业和学校教育品牌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奖学金设立和奖励标准

1设立“罗佩明奖学金”、”罗佩明奖教金”,是世外中学目前最高荣誉奖。

2、”罗佩明奖学金”每年度奖励5~7名学生,奖金1.2/人;

“罗佩明奖教金”每年度奖励2名教师,奖金1.5/人。

三、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3、奖励对象:世外中学在籍在读学生及在编在岗教师。

4、“罗佩明奖学金”申请条件:

关心集体,愿意服务他人;主动发展,不断寻求自我成长的目标并积极实践;有领导力,富有勇气和正义感,善于将自我的才能辐射,凝聚团队;善于学习与思考,主动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思维品质;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事迹突出者。

2)在市级及以上的各类外语竞赛及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3)在各类国际赛事(如模联、全美数学竞赛等)中成绩或表现突出者。

4)在市级及以上科技、体育、艺术等比赛或展示中成绩突出者。

5)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学科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6)在校期间荣获多次校级“奖学金”、校级“评优”等。

7)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社区实践活动、社会探究活动,在志愿者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8)在其它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市级以上嘉奖或表彰者。

5、“罗佩明奖教金”申请条件:

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世外中学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长期工作在教育第一线,关爱学生,智慧育人,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2)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主动承担学校课程改革任务(如新项目、工作室、带教等等),专业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对本学科的教育有独到的见解,教科研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项者。

 

四、评审与表彰

6、“罗佩明奖学金”的申请: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教师推荐,经年级组报教导处和政教处。

2)申请人须出具有关事迹材料,如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佐证。

3)通过校内进行公开推选的方式进行筛选,报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7、“罗佩明奖教金”的申请:

1)教师本人书面申请,或由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两名以上本校骨干教师推荐。

2)通过校内进行公开推选的方式进行筛选,报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8、审核工作小组汇总名单交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选。

9、本奖学(教)金评定时间为每年5月份,奖学金表彰时间为每年6月,奖教金表彰时间为每年9月“教师节”。

10、学生获奖情况和有关材料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教师获奖情况和有关材料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五、评审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

11、为做好“罗佩明奖学(教)金”的评审及管理工作,成立世外中学“罗佩明奖学(教)金”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顾问:罗佩明

组长:厉笑影副组长:陈勇

成员:赵蕾穆绮芸岑晓华朱萍(S

2)工作小组:

组长:赵蕾

组员:校办政教处教导处国际部学生处课程处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

六、附则

12、本实施办法由世外中学“罗佩明奖学(教)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世界外国语中学校长室

201653

 

世外中学“罗佩明奖学金”评选流程

一、    申请

符合《世外中学“罗佩明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教师推荐申请。

 

二、年级组评选

在年级范围内进行申请人展示,并由年级组学生代表和年级组教师,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

 

三、 工作小组初评

年级组将年级推选情况,及申请人相关资料,如申请表,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材料交评审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入围名单(评选名额的1.5倍人数)。

 

四、 领导小组评审

评审工作小组将入围名单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通过审阅材料,组织集体面试等形式考察入围学生,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名单。

 

 

 

世外中学“罗佩明奖教金”评选流程

一、 申请

符合《世外中学“罗佩明奖教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教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两名以上本校骨干教师推荐。

 

二、教研组评选

在教研组范围内进行申请人展示,对申请人进行教研组综合评定。

 

三、 工作小组初评

教研组将教研组推选情况,及申请人相关资料,如申请表,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材料交评审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入围名单(评选名额的2倍人数)。

 

四、 领导小组评审

评审工作小组将入围名单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通过审阅材料,面谈等形式考察入围教师,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