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卫生委员、班主任老师、保健教师、值日校领导
二、晨检报告
1、实行每日晨检零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2、在传染病流行时期,实行每日晨检,有情况者由班主任报告卫生室并报校领导,并按照传染病应急预案处理。
3、常规晨检报告由卫生委员统计并报告卫生保健教师,作相应处理。
三、报告内容
1、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卫生室检查,有发热症状(38度以上伴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2、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由医院开出返校证明单方可来校上课。
3、学生患有疾病,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