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对于发放时刻因病、因事的教职工,先减半发放,到学期结束时再按标准核算。在此以前发放的福利不属于核算范围。具体操作如下表。
一学期请假总计天数(含双休日、节假日)
|
发放比例(%)
|
30天以下(含30天)
|
100
|
30――40天(含40天)
|
80
|
40――60天(含60天)
|
60
|
60――80天(含80天)
|
40
|
80――100天(含100天)
|
20
|
100天以上
|
0
|
第六章:中考业绩奖
第二十四条:中考业绩奖是在毕业年级取得总分和单项前三名成绩以后,对全校教职工和初三中考学科备课组的奖励费用。具体标准视情况另定。
成绩项目
|
全校教职工
|
初三中考学科教师
|
初三学科备课组
|
初三班主任、年级组长
|
总分第三名
|
500
|
1000
|
|
每人300
|
总分第二名
|
1000
|
2000
|
|
每人500
|
总分第一名
|
2000
|
4000
|
|
每人800
|
单项学科第三名
|
|
|
600
|
|
单项学科第二名
|
|
|
1000
|
|
单项学科第一名
|
|
|
2000
|
|
第二十五条:劳防用品费每季度发放一次,时间在3、6、9、12月的15日。每次发放标准为200元。发放对象为在职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教师的教研补贴包括校本教材编写费、课件制作费和业务进修补贴。自2006年9月1日起教职工参加任何形式的业务进修学校不再提供培训费,但为教师提供连续5年的进修结业(毕业)的奖励费。具体标准如下表:
项目
|
补贴金额(元)
|
说明
|
校本教材编写补贴费(教材须经校长室与教导处立项、备案、审核,学校无版权但有永久使用权)
|
3000
|
双语校本教材,并配有教学大纲与教学安排。教材可以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
|
2000
|
双语校本教材,并配有教学大纲与教学安排。教材可以提供学生一学期使用。
|
|
2000
|
学科校本教材,配有教学大纲与教学安排。教材可以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
|
|
1500
|
学科校本教材,并配有教学大纲与教学安排。教材可以提供学生一学期使用。
|
|
教职工业务进修补贴(须进修以前经校长室与教导处备案、审核、批准的进修项目)
|
进修金额的14%
|
教职工进修结业后的第一个学年,或教职工进修的第三个学年开始,每年9月15日发放。
|
进修金额的16%
|
教职工进修结业后的第二个学年,或教职工进修的第四个学年开始,每年9月15日发放。
|
|
进修金额的18%
|
教职工进修结业后的第三个学年,或教职工进修的第五个学年开始,每年9月15日发放。
|
|
进修金额的20%
|
教职工进修结业后的第四个学年,或教职工进修的第六个学年开始,每年9月15日发放。
|
|
进修金额的22%
|
教职工进修结业后的第五个学年,或教职工进修的第七个学年开始,每年9月15日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