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关于做好2012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的通知(201209)
发布时间:2012-11-19 16:08:04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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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我校将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办理《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红十字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及《国寿学生平安保险》,由学校代为收取个人缴费,一年一缴。由家长自愿选择,认真填写回执。

个人缴费标准及说明(根据去年缴费标准今年暂定如下)

1《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个人缴费80元。

  201311——20131231

本市城镇“单位集体户口”的外省市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自行到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办理。

2《红十字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每年个人缴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