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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
发布时间:2013-05-06 09:59:50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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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要点如下 :

  1. 每年都有,市里立项一般为9、10月,区里启动为同年的5、6月(所以年轻教师可随时准备)。
  2. 课题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初级和中级教师。
  3. 课题组成员不超过三位,且都为初级或中级职称。
  4. 课题周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所以选题尽可能小)。

如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可填妥附件中的报名表,于5月20日之前通过企业邮箱发到卢文来老师处(同时欢迎咨询)。

 

 

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区()教研室: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市将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其日常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区(县)教研室承担。现将申报2013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区、县教研室组织至少有三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参加的论证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通过后,由区、县教育局批准盖章,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已有立项课题,则必须结题并经市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其他

1、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上海市市教研室立项的课题,每年都可以申报,具体资格见上述二、三条。

2、每区每年申报10份。

3此次申报是徐汇区进行申报,首先进行区级评审,包括分学科评选、专家评选、院领导评审三次评选;其次区内选出13-15份课题进行现场专家论证;最后筛选出10份课题提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市级评审结果大约201312月底公布

4、专家论证时间未定,通常为6月中旬。

510份送交上海市的课题确定后会把区级申请名单、参加论证教师名单和10份上报课题名单通过“通告”栏进行公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