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守法,安全出行——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发布时间:2021-04-19 09:17:26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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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下午,我校邀请了徐汇交警支队车宣大队的张晓晨警官给同学们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本次讲座以尊法守法,安全出行为主题。为什么要用这个,而不是遵守的呢?用“尊”的含义是源于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和一种内心的崇尚坚守,进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它是一种“自律”,这是更高的境界。

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尊法守法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把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它值得我们大力倡导,并在实际生活中去努力追求。

讲座伊始,张警官通过有趣的“王牌对王牌”活动,提问了同学们三个关于非机动车行驶限制年龄的问题。问题一出,就引得同学们踊跃回答,现场格外热闹。通过这一活动,也让同学们明确了12岁及以下才能由电动自行车搭载,12岁及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至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则需要到十六岁以上。

接着,张警官借助视频资料向我们展示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从5月1日起,法律法规也将规定所有电动自行车的都被强制戴头盔。因为电动自行车最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所以佩戴好头盔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来张警官讲述了道路安全中的开门杀鬼探头现象。这两个名称一听就会让人感到害怕。不过面对开门杀,我们可以采用荷氏开门法——即坐在左边时用右手开门,坐在右边时用左手开门。台下的同学们都学着大屏幕上的照片练习这个动作,还有一位同学上台做了示范。而为了避免鬼探头”,作为行人的我们必须走斑马线有序过马路,如果是行车,则要与大型车辆保持距离,确保自己被司机看到。这些都是作为交警的张警官和同事们总结的有效经验,同学们听得格外投入,也都说要回家与父母分享这些好办法。

最后,张警官分享了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行车美德。尤其在我校早晚放学时段,我们更加应该自觉做到不长时间占路停靠,即停即走不斜停,调头不得影响正常通行。

这一次讲座让同学们更加认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法无处不在,我们桃源学子要做到安全出行,不仅要自己方便,也要为别人着想。其次,我们也应把这些有用的知识分享给更多的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保护自己与他人,从我做起为道路与交通安全出一份力。

文:双语七2班 崔铃雅

   图:政教处

审稿:张彩萍   王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