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2023年3月24日是第28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
这一主题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理念,呼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终结结核病的流行,捍卫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因此我们将防治结核病的知识与大家共同学习、分享。
肺结核是我国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经呼吸道传播,人人都可能被感染。
近五年来,上海市学生结核病疫情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但每年仍有数百名学生发病,且病例主要集中在高中、大学人群。
世界卫生组织估计,肺结核病人如果不加控制,每年可传染10-15人。学校作为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固定场所具有一定的密闭性,加之学生自身免疫力的不足,导致一旦有学生肺结核病例出现,很可能造成肺结核在学生中的播散。
2018年6月正式出台的《上海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再次明确指出学生肺结核患者要严格执行休复学管理:
休学对象
1菌阳肺结核病例(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病例);
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病例;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复学对象
1菌阳肺结核病例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病例(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病例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病例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注意
1对教职员工肺结核病例的休、复课管理,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
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具休复学证明!!!
由此可见,学生肺结核病例的休学、复学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肺结核只要经过全程规范治疗,大部分病例是可以痊愈的,想必休学的学生党都迫切地想要重返校园,但肺结核有其固定的疗程规范,普通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24个月。
休学治疗期间,请注意
01积极配合,按照治疗方案全程规律服药
02增强营养,多吃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食物
03充分休息,增加室外开阔环境活动
04开窗通风,阳光紫外线、煮沸消毒日常用品
防控学校肺结核,你我共同努力。